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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晓波:拼多多的新与旧

发布时间:2018-08-04 01:33:31 所属栏目:资讯 来源:吴晓波频道
导读:对知识产权的尊重,是所有商业行为的法治化前提。那种认为低收入人群就可以用假冒伪劣商品去满足的想法,本身就是对这部分人群的侮辱。 文/吴晓波 记不得是哪一年了,大概是25年前吧。我去福建石狮镇调研,那里是中国最大的日化消费品集散地。 那时也有“

如果从四十年企业史的角度来看,拼多多式的成功及困境,并不是第一次发生,它让我们想起1980年代的温州货和晋江货,1990年代的保健品热潮和遍布城乡结合部的小商品市场,2000年代初的华强北和中关村,以及十年前的淘宝网。

这都是一些造就了无数商业神话的地方,但是如今,它们都在哪里?即便是淘宝网,如果不经历日后的迭代,我不相信,它可能走到今天。

吴晓波:拼多多的新与旧

这些不无陈旧的中国故事,是当代中国的一部分,它们游走于灰色地带,充满着财富的野蛮冲动,它们的存在都有着十分现实而充足的理由,不过,也展现出商业由混沌走向规范的艰难。

正因为如此,对拼多多现象,有一种流传最广的解释是这样的:“拼多多能成功,在于抓住了移动互联网第三波人口红利带来的下沉人群”。 用黄峥自己的说法是,“我们关注的是中国最广大的老百姓,这和快手、头条的成长原因类似。”

基于这样的立论,很自然地,便推导出一个颇有点黑色幽默的观点:中国的所谓“消费升级”是少数精英阶层——即北京五环内人——的一种自嗨式幻觉,五环外才是真实而艰辛的辽阔中国。

这种似是而非的观点,实则非常地轻慢。因为,任何商业模式的可行性,都应当建立在两个“基本尊重”的前提之下:

其一,对知识产权和品牌的尊重,是一个成熟商业社会的秩序基础,是所有商业行为的法治化前提。无论是制造者还是平台方,都应当自律和维护它的尊严,对此的刻意漠视,构成为商业伦理的沦丧。

其二,为消费者提供合适的商品,是对他们的一种基本尊重,这其中包括品质与价格的相当、承诺服务的兑现,也更应包括商品本身的合法性。那种认为低收入人群就可以用假冒或者伪劣商品去满足的想法,本身就是对这部分人群的侮辱。

在商业上,供给与需求,永远是相依相存的博弈关系,消费者对商品的性价比追逐,是永无止境的,而对之的满足,应通过技术创新和效率的提升来完成。制假贩劣,终非正途,既不值得赞美,也不应予任何谅解的借口。

任何一个国家的消费升级,同时是认知的升级和法治的升级,其中,也包括企业家阶层的责任升级。

段永平在拼多多上市后讲过一段话,大意是:“我还没用过拼多多,但我对黄峥有很高的信任度!给他10年时间,大家会看到他们厉害的地方的。”

段师傅至少应该用一下徒弟的产品,这样才谈得上信任度。

80后的黄峥同学毕业名校,少年风发,十年后的他还不到今天段永平与我的年纪,在这一点上,我们真的有理由对他有极深厚的期待。

那么,为了今后的十年,现在的拼多多,应该做些什么呢?

(编辑:清远站长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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